公布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判决结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1、近期,针对此爆炸事件的审判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倪家巷集团、倪家巷集团和天嘉宜公司相关责任人应该对此次爆炸事件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天嘉宜公司的法定负责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这起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还是倪家巷公司和天嘉宜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2、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显示,天嘉宜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在事故中承担了重大责任。事故起因是天嘉宜公司长期违法储存的硝化废料在积热下引发自燃,最终导致爆炸,造成了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3、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事件的责任划分非常清晰,不能的岗位负责人有不同的判罚结果。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此外还有集团原任和仙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科科长,安全员等等依法判处了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江苏特大爆炸事故,15名公职人员被公诉,罪名有哪些?
非法储存危险物品:公诉机关指控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家巷集团)和天嘉宜公司(事故发生后被吊销营业执照)非法储存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
原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等15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部分人员被并处罚金,孙锋等9人同时犯两罪,依法予以并罚。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
321盐城爆炸当地居民受伤惊恐,救援力量紧急行动
1、近日,江苏盐城一家化工企业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次爆炸事件让当地居民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救援力量也紧急行动起来,全力展开救援工作。事故发生现场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一个化工企业的生产车间内。当时,一声巨响突然响起,整个车间瞬间被烟雾和火光所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