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区别
具体符合说对构成要件故意的认定要求过高,不是通说。(2)通说:法定符合说 ①只要(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二者“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符合)时,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符合)。
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区别如下:两者的定义不同 具体符合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犯罪。法定符合说(通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犯罪。
区别分析 具体符合说强调犯罪行为的实际结果和主观意图的结合,定罪量刑更加灵活;而法定符合说则更注重法律的明文规定和犯罪构成的客观事实,更加注重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确定性。在具体案件中,这两种说法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处理结果。
法律分析:法定符合说,是指西方刑法学者关于在发生事实错误时,行为人在什么条件下应负犯罪既遂刑事责任的一种学说。主张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具体事实虽不一致,但与法律上规定的构成要件相符合,即可成立犯罪既遂。
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区别 在刑法学中,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是关于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认定的两种不同理论。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定义 法定符合说:是指犯罪行为只要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就构成该罪,而不考虑行为的具体事实情况。
刑法中的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构成的认定和对犯罪行为的评价上。解释如下:法定符合说的观点:法定符合说主张犯罪行为的认定应遵循刑法的明文规定,强调行为的客观性和形式合法性。即只要行为在客观上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就应当认定为该罪名所对应的犯罪。
什么叫“法定符合说”
法律分析:法定符合说,是指西方刑法学者关于在发生事实错误时,行为人在什么条件下应负犯罪既遂刑事责任的一种学说。主张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具体事实虽不一致,但与法律上规定的构成要件相符合,即可成立犯罪既遂。
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是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构成的两个重要学说。法定符合说是指,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应当依据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来判断,即只有当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为犯罪。这种学说强调法律的明文规定和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性。
法定符合说:是指犯罪行为只要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就构成该罪,而不考虑行为的具体事实情况。 具体符合说:强调在认定犯罪时,不仅要考虑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还要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包括行为的目的、手段、结果等。
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一)法定符合说法定符合说是指在发生错误时,行为人在什么条件下应负犯罪既遂刑事责任的一种学说。主张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具体事实虽不一致,但与法律上规定的构成要件相符合,既可成立犯罪既遂。
刑法中的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
法律主观:法定符合说,是指西方 刑法 学者关于在发生事实错误时,行为人在什么条件下应负犯罪既遂刑事责任的一种学说。主张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具体事实虽不一致,但与法律上规定的构成要件相符合,即可成立犯罪既遂。
法律分析:第一种是法定符合说:只要(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二者“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符合)时,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符合)。行为人主观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其程度超出了同一构成要件范围的,则对不一致的事实(对象·结果)不成立犯罪故意。
刑法中的法定符合说、具体符合说,两者都是在犯罪论中对犯罪行为评价的理论观点。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犯罪行为成立犯罪的条件和标准有不同的理解和侧重。接下来将详细说明二者的主要观点,并举例说明差异。法定符合说 法定符合说主张犯罪行为必须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犯罪。
刑法学上的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什么区别
具体符合说对构成要件故意的认定要求过高,不是通说。(2)通说:法定符合说 ①只要(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二者“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符合)时,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符合)。
法律分析:法定符合说,是指西方刑法学者关于在发生事实错误时,行为人在什么条件下应负犯罪既遂刑事责任的一种学说。主张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具体事实虽不一致,但与法律上规定的构成要件相符合,即可成立犯罪既遂。
侧重点不同 法定符合说侧重于对刑法条文的字面解释和适用,追求法律的普遍性和一般性。而具体符合说则更侧重于对个案的具体分析,注重法律的灵活性和公正性。应用范围上的差异 法定符合说适用于大多数一般的刑事案件,可以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
总结来说,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犯罪行为的评价和定罪依据的不同。前者更注重行为的客观性和形式合法性,后者更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实际造成的后果。这两种学说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刑法实践中可能有不同的应用,对于司法公正和统一性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谁是通说
1、法律分析:第一种是法定符合说:只要(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二者“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符合)时,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符合)。行为人主观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其程度超出了同一构成要件范围的,则对不一致的事实(对象·结果)不成立犯罪故意。
2、具体符合说对构成要件故意的认定要求过高,不是通说。(2)通说:法定符合说 ①只要(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二者“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符合)时,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符合)。
3、两者的定义不同 具体符合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犯罪。法定符合说(通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犯罪。
4、具体符合说主张,只有当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完全一致时,才能成立故意犯罪。简单来说,只有“对死的人是故意犯罪”,而非“对错的人是故意犯罪”。若死的人与行为人意图不符,则认定为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