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斯特简介资料
1、弗罗斯特(RobertFrost)是美国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家,他的作品以描写乡村生活和自然为主题,表达了对人生、自然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考和感悟。弗罗斯特的诗歌充满哲理,深受读者喜爱和推崇。他曾获得四次普利策奖,是美国诗歌史上最杰出的诗人之一。
2、罗伯特·弗罗斯特,一位在美国文学史上熠熠生辉的诗人,他的生活与创作历程充满了独特的色彩。1874年,他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但命运转折,11岁时父亲的离世使他随母亲回到祖籍新英格兰的马萨诸塞州。在这里,他的中学教育为他的诗歌之路奠定了基础。
3、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他的诗歌以深邃的思想和自然的描绘闻名。他的作品常常描绘乡村生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生的哲理。弗罗斯特的作品风格独特,语言质朴而富有韵味,他善于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和场景来传达深刻的思考。
4、弗罗斯特于1999年加入摩托罗拉,任公司副总裁,负责移动终端事业部 (原个人通信设备部)的全球营销和公共关系事务。2003年,他被任命为摩托罗拉负责营销的高级副总裁。
5、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1874—1963),美国农民诗人。1874年生于美国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11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
弗罗斯特的简介
1、费罗斯特一般指罗伯特·弗罗斯特。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
2、在求学与生活的道路上,弗罗斯特的职业经历丰富多样。他曾经从事过纺织工作,积累了生活的艰辛与智慧;作为教员,他将自己的人生体验融入课堂,培养了下一代;他还曾经营农场,投身于土地与自然的怀抱。同时,这段时期也是他诗歌创作的起点,他开始将生活中的点滴转化为诗篇。
3、弗罗斯特,全名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一位1874年至1963年间活跃的美国诗人,以其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形象闻名。他出生于加州,但11岁时父亲去世,随后与母亲移居祖籍马萨诸塞州的新英格兰地区。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期间经历了多样的职业历程,包括纺织工人、教员和农场经营者,同时开始创作诗歌。
4、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美国农民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1874—1963),美国农民诗人。
5、弗罗斯特,一位美国诗人,生于1874年3月26日的旧金山,于1963年1月29日逝世于波士顿。他的生活充满了对自然的热爱与探索,徒步漫游多个地方,被誉为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作品起初并未受到广泛认可,直到1912年举家迁居英国,并出版了几种诗集,这些作品才开始得到好评。
6、弗罗斯特简介 埃德蒙弗罗斯特是美国现代著名诗人。以其独特的诗歌风格和深刻的思考,赢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赞誉。他在诗歌创作中,常常探讨人生哲理、生命意义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主题。弗罗斯特出生于美国西部的一个小城镇,从小对文学有着浓厚的兴趣。
弗罗斯特集作者简介
美国诗人罗伯特·李·弗罗斯特(Robert Lee Frost, 1874-1963)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在文学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他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被誉为“交替性的诗人”,这个称号源于他生活和创作的时期正好处于传统诗歌与现代派诗歌的交融之中。
其中包括马拉默德的短篇小说集,阿瑟·米勒的喜剧作品《推销员之死》,弗罗斯特的《弗罗斯特集(上下)》,冯内古特的《冠军早餐/囚鸟》,爱伦·坡的《诗选》,以及《珍妮的肖像》、《红字》、《在我弥留之际》、《婚礼的成员》、《心是孤独的猎手》、《黄金眼睛的映像》和《洛丽塔》。
作者:(英国)埃德蒙·斯宾塞,译者:曹明伦。曹明伦,翻译家,北京大学博士,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同时担任河北大学特聘教授、河南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四川理工学院客座教授。他还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翻译协会理事、四川翻译文学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而在中国,我们有曹明伦这样的翻译大家,他是一位北京大学的博士,现任四川大学教授和博导,是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译协的重要成员。
弗罗斯特简介!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本文将为您介绍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生平概况。弗罗斯特,全名罗伯特·弗朗西斯·弗罗斯特,于1874年诞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但命运多舛,父亲在他年仅11岁时离世。随后,弗罗斯特随母亲回到了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求学两年,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星,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以其卓越的诗才闻名于世。1874年3月26日,他诞生在旧金山这片西部的土地上,成为了美国诗歌历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他的作品屡获殊荣,四度荣膺普利策奖的桂冠,这在文学界实属罕见的成就。
弗罗斯特简介 埃德蒙弗罗斯特是美国现代著名诗人。以其独特的诗歌风格和深刻的思考,赢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赞誉。他在诗歌创作中,常常探讨人生哲理、生命意义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主题。弗罗斯特出生于美国西部的一个小城镇,从小对文学有着浓厚的兴趣。
费罗斯特一般指罗伯特·弗罗斯特。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