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是干什么的
居委会是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在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居委会是组织公民遵纪守法的、调解民间纠纷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开展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居民区内的社会组织组织居民公共服务单位。组织居民制定并遵守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召集居民会议,执行居民会议决定,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调解民间纠纷。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首先,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居民的自治管理、社区服务、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而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村民的自治管理、农业生产、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求问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负责什么工作
社区居委会承担多项职责,如管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区治安,以及协助政府处理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事务,如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社区管理、居民服务以及协调社区内的各种活动。他们的工作内容繁杂,不仅涉及日常的社区维护,还包括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组织社区活动,以及宣传国家政策等。尽管待遇相对较低,但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及时地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责是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确保多民族居住地区的代表性。其基本职能和任务包括宣传法律法规,维护居民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并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社区、街道办、居委会,这些机构分别是什么意思,区别是什么,有上下级关...
1、上下级关系:街道办、社区为上下级关系,社区、居委会为同级关系,街道办和居委会为上下级关系。
2、性质不同:社区就是居委会,没有区别,社区等于村一级的自治机构,不属于行政机构;街道办事处有执法权,政府最低级的派出机构。
3、在中国的城市管理结构中,社区、街道和居委会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层级关系。街道办位于最高层级,它是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一系列行政事务。街道办与居委会之间存在着上下级关系,街道办对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而居委会则是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具体执行者。
4、街道办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与居委会有着上下级关系。居委会则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社区属于同级关系。街道办事处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而社区是由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5、街道办:即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社区居委会:即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产生方式:街道办:工作人员通常由政府任命,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