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职业差评师”恶意向商家索赔的案件被曝光,引发网络关注和热议。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网购和外卖已经成为重要的日常消费。大多数消费者在网购时总是习惯先看商品评价。评价是很多人判断商品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一些商品的很多好评都是由“职业评估师”买单的,这甚至催生了一个叫做“职业评估师”的行业——利用商家在意评价的心理,虚构差评,恶意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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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差评师”频繁出现在网商中,深受其害。
近日,广东警方破获一起“职业差评师”恶意向商家索赔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是江西某职业学院大一学生。他从高中就接触到恶意索赔的方法。以张为首的团伙不仅“碰瓷”商家,还把这种“碰瓷套路”做成教程,招“下线”教法、教词。一年来,发展“徒弟”400余人,仅“徒弟费”就非法获利30余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的网店、外卖平台到处都遭到恶意差评。在相关社交平台上搜索专业差评,可以引出上百条相关讨论帖子。在知乎平台上,关于我的店铺遇到职业差评师应该怎么做的观点有60多万条。
“我遇到过竞争对手恶意雇佣‘职业差评师’的经历。”长沙一家外卖米粉店的曾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店主要经营米线和卤味小吃。去年10月下旬,在饿了么、美团等外卖平台上线。,但是11月下旬,三天就会出现两端恶意差评。曾先生说,这些差评明显不同于普通顾客,而且这些差评大多是纯文字形式,没有任何图片作为补充证明。“外卖平台的订单一般分为包装、口味、骑手、服务等。,但是这些恶意差评会把所有这些类别都最小化。”曾先生说,一开始,他想不通为什么评论会如此两极分化。后来一个朋友提醒他,他可能被竞争对手恶意雇佣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职业差评师”活跃在各大电商平台和餐饮外卖平台,利用平台的评分规则和店主对差评的恐惧,实施敲诈勒索。“职业差评师”的业务并不仅限于主动差评,有时他们还会被一些商家雇佣来恶意攻击竞争对手。“职业差评师”甚至衍生出一条灰色利益链。有商家声称可以帮助店主删除差评,收取费用,也有商家出售可以删除差评的软件。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这些“职业差评师”的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职业差评师”的说法越来越多。他们为了“黑”竞争对手或报复,可能会向顾客收费,给指定店铺或产品差评;或者网购、点餐等后故意留下差评。,并提出赔偿要求,进行网上碰瓷。差评的内容要么是“鸡蛋里挑骨头”故意抹黑产品质量,要么是设置陷阱刁难商家服务。再者,“职业差评师”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广。从最初的淘宝到JD.COM、盒马,几乎所有具有评价功能的网购平台都成为了他们的盈利“战场”。最后,“职业差评师”的团队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差评”背后的利益链条分支越来越复杂,差评师的行动方式也从最早的“单打独斗”转变为“团伙作案”。
权威的声音
关注和整治“职业差评师”扰乱的市场秩序刻不容缓
业内人士指出,“职业评估师”是职业索赔人的一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判断,亟待引起重视和整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但消费者评价应当遵循真实、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故意做出虚假评价,损害了商家的社会形象,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对商家造成了负面影响,可能构成侵权,商家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或者多次敲诈勒索(两年内三次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财物价值在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财物价值在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公开报道,近年来出现了多起“职业差评师”案件,部分“职业差评师”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特别提醒
没有不良动机和目的的消费者差评,不构成侵权。
网络平台评价机制的目的是充分引导商家进行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有利于商家改进或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充分的选择和更好的消费服务体验。选择在网络平台经营店铺的经营者,视为同意接受平台设立的消费者评价机制;消费者也有权使用评价机制,对店铺的服务或环境给予真实的评价。因此,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对其服务的评价给予必要的宽容。如果评价限制过严,建立评价机制的作用就会受损。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对经营者的负面评价,反映的是他们主观真实的感受。如果不存在虚构事实、诽谤中伤等不良动机和目的,则不构成对经营者的名誉侵权。
电子商务平台应主动保护合法商家的权益。
从近几年的案例来看,管理“职业差评师”的困境主要是平台难以准确识别恶意差评,这给了“职业差评师”可乘之机。有店铺向平台举报恶意差评,但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只能删除部分认定为恶意评论的内容,其他差评因证据不足无法处理。
重庆工商大学教授莫远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成熟,相关平台应逐步提高识别差评的准确率。即使“职业差评师”会通过“买账号”、“游击战”等手段逃避监管,但平台仍然可以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主动从“普通消费者”中识别出“职业差评师”,进而从源头上斩断恶意差评。
网友的评论
@深海之触蓝:无论是有偿删除差评还是恶意差评,其本质都是对真实信用体系的粗暴违反,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惩。
@安光禄:造假这件事居然叫“职业差评师”?
@刘海明:职业随着行业的发展层出不穷,但要合理合法。
@明-子明:这些职业差评师早在淘宝之初就出现了!当时淘宝维护买家,不知道坑了多少卖家!
@ JIIUYi:这比职业打假差多了。职业打假确实是卖假货的生意,但这真的是不道德的。
@心理医生吴桐:刷赞是违法的,属于诈骗。我觉得刷评价和差评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更大,需要制止。